215.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行政行為應具有明確性,下列那一項標準不可以作為
判斷行政行為是否明確的標準?
(A)可理解性
(B)可裁量性
(C)可預見性
(D)
司法可審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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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 B(209), C(31), D(47), E(0) #144438
統計: A(25), B(209), C(31), D(47), E(0) #144438
詳解 (共 2 筆)
#228031
法院目前不能就行政裁量行為是否合理進行審查,這是司法審查的深度,究實而言,公務員執行任務的行政裁量與權責擔當;便民與圖利之份際確實存有模糊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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