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父母俱亡,兄弟姊妹間之血親關係消滅
(B)脫離父子關係之協議,有效
(C)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
(D)養親子對收養關係協議終止,養親子關係暫不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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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 B(80), C(4718), D(157), E(2) #143676
統計: A(16), B(80), C(4718), D(157), E(2) #143676
詳解 (共 3 筆)
#1237634
「養親子」是指經由收養而成立的親子關係。
第 1083 條
養子女及收養效力所及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自收養關係終止時起,回復其本姓,並回復其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但第三人已取得之權利,不受影響。
換言之,收養關係終止後,養親子的關係即消滅,原本被收養子女就回復與本生父母間的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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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236
養親子 不明白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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