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服兵役義務,下列何者正確?
(A)法律對於後備軍人遷移其居住處所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者,處以刑罰,係侵害人民之居住及遷徙自由
(B)對於主管機關兵役體位之判定,僅得進行申訴,而不得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係侵害人民服公職之權利
(C)法律限制人民不得因宗教信仰之理由拒服兵役,並未違反宗教信仰自由之保障
(D)人民內在之信仰自由,可能影響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與社會道德,僅受法律相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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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92), B(301), C(3322), D(254), E(0) #3225963
統計: A(592), B(301), C(3322), D(254), E(0) #3225963
詳解 (共 6 筆)
#6093656
針對B選項,樓上的詳解清一色看到"並未限制人民爭訟之權利,與憲法並無牴觸",就當作解釋B選項,也不往前看看這句話的主詞是對"兵役法施行法第69條規定免役、禁役、緩徵...應先經主管機關之核定與覆核",不是題目說的"兵役體位的判定"。
個人是覺得B選項敘述應錯在 "應是保障訴願與訴訟權"並非"服公職權,釋字459並沒有提到"服公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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