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關於教育、科學、文化經費之編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
(B)在直轄市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
(C)在縣(市)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
(D)已無經費編列比例之最低限制,但仍應優先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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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6), C(0), D(46), E(0) #3312600

詳解 (共 1 筆)

#6208848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0 條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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