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依民法之規定,法人有董事數人,除章程另有規定外,應如何行使對外代表權?
(A)全體董事過半數同意
(B)全體董事三分之二同意
(C)全體董事四分之三同意
(D)各董事均得單獨代表法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55), B(792), C(199), D(4684), E(0) #390038
統計: A(2255), B(792), C(199), D(4684), E(0) #390038
詳解 (共 4 筆)
#550922
過半數是執行、各董事均享對外代表權。 易淆。謝.
406
5
#525169
| 民法第 27 條 | 法人應設董事。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 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 ,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 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監察人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 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
127
2
#2991410
法人應設董事。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
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監察人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理由
一、董事有數人者,如何行使職權,現行法未設明文,為使法人之內部關係更為明確,爰在本條第一項末段增列「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蓋所以尊重法人自治之原則也(參考日本民法第五十二條、韓國民法第五十八條)。
二、為配合本條第一項之修正,並使法人對外關係更為明確,爰於第二項增列: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以維交易之安全。
三、監察人雖非法人必設之機關,但實際上一般法人及團體多有監察人之設置,本法未設明文,雖可委諸章程訂定,終不若法有明文為愈。又監察人有數人時,應如何行使職權,亦應明確規定,爰增訂本條第四項規定。
2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