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包括消防法、災害防救法、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127769
年份:114年
科目:一般警察/消防警察◆四等◆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22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救護人員施行救護應填具救護紀錄表,其保存年限至少為幾年?(A)3年 (B)5年 (C)7年 (D)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