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保險業資金可辦理國外投資,惟下列何者不計入該保險業國外投資限額之內?
(A)外匯存款
(B)國外有價證券
(C)保險業依保險法規定投資於國內證券市場上市或上櫃買賣之外幣計價股權或債券憑證之投資金額
(D)設立或投資國外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相關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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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 B(1), C(91), D(36), E(0) #3250712
統計: A(18), B(1), C(91), D(36), E(0) #3250712
詳解 (共 2 筆)
#7391178
正確選項分析
- (c) 投資於國內上市或上櫃買賣之外幣計價憑證:符合《保險法》第 146-4 條第二項第二款之明文規定(即俗稱的國際板債券等),此金額不列入國外投資的限額計算。
? 錯誤選項分析
- (a) 外匯存款:屬於國外投資的「限制准許項目」(第一款),必須計入國外投資限額。
- (b) 國外有價證券:屬於國外投資的「限制准許項目」(第二款),必須計入國外投資限額。
- (d) 設立或投資國外保險相關事業:此項目本身屬於國外投資範圍(第三款)。雖然法規另外規定若「經主管機關核准不計入」者可排除,但選項中並未註明該等核准要件,故在一般法律分類上仍屬於應計入或需特別核准才排除的範圍,不像選項 (c) 為法律直接明文排除之法定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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