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立法委員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聲請釋憲之必要條件為何?
(A)須立法委員現有總額至少四分之一以上之聲請
(B)須立法委員現有總額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
(C)須立法委員現有總額至少三分之二以上之聲請
(D)須立法委員現有總額至少二分之一以上之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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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34), B(4092), C(739), D(240), E(0) #523768

詳解 (共 10 筆)

#1185002

和另一題很容易搞混:
大法官解釋憲法:                   現有總額2/3出席,出席人2/3同意


大法官宣告命令牴觸憲法:   現有總額2/3出席,出席人過半數同意

大法官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現有總額過半數出席,出席人過半數同意
137
1
#765545
與(立委人數須達三分之一始得開會)相同
110
4
#1370069
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1/4  3/4  3/4  1/2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1/4  2/3  1/2  1/2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1/2  2/3
行政院長不信任案1/3
解釋憲法1/3
103
0
#846441
聲請釋憲:
一、中央及地方機關
二、立委1/3以上
三、人民、法人、政黨(裁決確定後)
四、各法院之法官(裁定停止訴訟)
84
1
#1225792
立法委員提出
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1/4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1/4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1/2
行政院長不信任案1/3
解釋憲法1/3

有夠難記
62
0
#2949949

關於樓上 立法委員提出 這個部分

我自己有這樣的理解

只要提出後需再經人民同意者 均為1/4

( 立委提出就當作是個頭而已,做最後重要決定的是人民,人民的份量重,故立委提出的部分人數的要求就沒那高 )

如: 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 1/4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1/4

剩下的部分,由於都是在國家機關內做成,為求嚴謹、審慎,是以立委提出的人數要求均較高~~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1/2
行政院長不信任案1/3
解釋憲法1/3

這樣應該多少有助於在茫茫大海的數字去抓到一點技巧



43
0
#4300590
一年多後答案會變(A)
憲法訴訟法 生效日:民國 111 年 01 月 04 日
第 49 條
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39
1
#1383354
補充樓上   立法委員請求召開臨時會 1/4
33
0
#2272844

補充樓上樓上 行政院院長不信任案 還有1/2

17
0
#765808
名  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修正日期民國 82 年 02 月 03 日
法規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釋憲目
 
第 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 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 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 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 憲法之疑義者。 三、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 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 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聲請解釋憲法不合前二項規定者,應不受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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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3 筆)

私人筆記#307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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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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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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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866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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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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