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關於給付行政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給付行政與干涉行政有時無法明確區分
(B) 有些情形仍適用法律保留原則
(C)必須以公權力形式為之
(D)常與國家之照護義務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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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0), B(33), C(1487), D(80), E(0) #1710438

詳解 (共 8 筆)

#2879210

謝謝妳們。我還查到一個,申請建築20層樓的建築,主管機關只核准蓋10層樓。所以核准的那10樓是給付行政,不准的那10樓是干涉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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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6045

(C選項)給付行政之形式:

公權力形式給付行政:單純高權行政,直接提供人民利益的行政,EX全民健保等社會福利措施。

私法形式的給付行政:私經濟行政→行政私法,透過私法行為,提供人民日常生活需求。EX國宅買賣(前公後私)、水電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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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9149

課稅處分又給妳相當程度的減免,同時包含干涉行政和給付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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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5148
我想到"義務教育",應該就是所謂的給付行...
(共 4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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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1745
針對A選項  有例子會記得比較清楚 ...
(共 7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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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035

謝謝樓上的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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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0057

請問「給付行政與干涉行政有時無法明確區分」是什麼意思?可以舉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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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9828

所以請問C 錯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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