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甲、乙與丙共有 A 屋,應有部分各為三分之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與丙每一個人對於共有物之全部,有使用收益之權
(B)甲、乙與丙,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C)若 A 屋被丁無權占有,須甲、乙與丙共同向丁請求返還
(D)共有物之管理,應得甲、乙與丙全體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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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8), B(756), C(30), D(75), E(0) #1710446

詳解 (共 1 筆)

#4223246

針對D

民820條說明: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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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066087
未解鎖
各共有人,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按其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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