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4條
稽查:係指關於藥物有無經核准查驗登記及與原核准查驗登記或規定是否相符之檢查事項。
檢驗:係指關於藥品之性狀、成分、質、量或強度等化驗鑑定事項,或醫療器材之化學、物理、機械、材質等鑑定事項。
22 關於藥事法所稱之「稽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衛生主管機關派員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