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某甲電台專題報導的播報內容公開了某乙犯罪行為人之姓名,某乙主張該電台已侵害其人格權,但某甲卻 主張其享有新聞報導的權利。問上述情形係基本權利間的何種關係?
(A)基本權利的競合關係
(B)基本權利的特別關係
(C)基本權利的衝突關係
(D)基本權利的吸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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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1), B(61), C(777), D(17), E(0) #1268673

詳解 (共 3 筆)

#1624094
何謂基本權利衝突:指數個基本權主體,所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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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3074

J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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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保障的不同基本權之間,有時在具體事件中會發生基本權衝突-亦即,一個基本權主體在行使其權利時,會影響到另一個基本權主體的基本權利實現。基本權利之間發生衝突時,也就是有兩種看起來對立的憲法要求 (對不同基本權的實現要求) 同時存在;此時,必然有一方之權利主張必須退讓,方能維持憲法價值秩序的內部和諧。由於憲法所揭示的各種基本權,並沒有特定權利必然優先於另外一種權利 的抽象位階關係存在,故在發生基本權衝突的情形時,就必須而且也只能透過進一步的價值衡量,來探求超越憲法對個別基本權保護要求的整體價值秩序。

由誹謗行為所引起的社會爭議,基本上便是一種典型的基本權衝突問題;蓋此際表意人所得向國家主張之言論自由防禦權,會與人格名譽受侵害者所得要求國家履行的基本權保護義務,發生碰撞衝突。面對此項難題,立法者一方面必須給予受到侵擾的人格名譽權益以適當之保護,滿足國家履行保護義務的基本要求,他方面亦須維持言論自由的適度活動空間,不得對其造成過度之干預限制。而在社會生活型態多樣的情況下,如何妥慎區分不同的生活事實以進行細緻之權衡決定,更是此項基本權衝突能否獲致衡平解決的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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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7004

競合論(德語:Lehre von den Konkurrenzen;競合,德語:Konkurrenz,即同時發生之義)是大陸法系刑法理論的一部分,其所處理的問題是,當一人行為違反多項法律時,各違法事項之間的關係。

單項犯罪(德語:Tateinheit)是指,單項行為違反多個罪名。
多項犯罪(德語:Tatmehrheit)是指,多項行為違反多個罪名,或多項行為違反單個罪名多次。
前者各項罪名發生想像競合。而後者之中,各項罪名則發生實質競合

來源: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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