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甲開車不慎同時撞傷乙、丙二人,案經乙提起自訴,於地方法院審理中,乙與甲達成和解,欲撤回對甲的自訴,但丙與甲之和解未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撞傷乙、丙之行為,為想像競合犯,屬單一案件,乙撤回對甲之自訴應徵得丙之同意
(B)乙得撤回對甲的自訴,惟乙撤回後不得再行告訴,丙可另行提起自訴
(C)同一案件,經提起自訴者,不得再行告訴,故乙撤回自訴後,丙也不得另行告訴
(D)法院接到乙之撤回自訴狀,應為不受理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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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 B(903), C(81), D(64), E(0) #1283400

詳解 (共 5 筆)

#1342763
d釋義

訴訟撤回小整理
撤回公訴 自訴 上訴(訴訟關係消滅)
法院無庸為任何判決

撤回告訴(僅為訴訟條件隻欠缺)
法院為不受理判決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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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9205

(B)乙得撤回對甲的自訴,惟乙撤回後不得再行告訴,丙可另行提起自訴

--> 告訴乃論罪,個別判斷。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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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006
本題應為普通共同訴訟,適用民訴5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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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8692
請問適用哪一法條
(共 1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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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4855

(A)甲撞傷乙、丙之行為,為想像競合犯,屬單一案件,乙撤回對甲之自訴應徵得丙之同意(X;甲撞傷乙及甲撞傷丙共兩案件。乙撤回自訴無須丙之同意)
(B)乙得撤回對甲的自訴,惟乙撤回後不得再行告訴,丙可另行提起自訴(O)
(C)同一案件,經提起自訴者,不得再行告訴,故乙撤回自訴後,丙也不得另行告訴(X;丙得另行告訴)
(D)法院接到乙之撤回自訴狀,應為不受理之判決(X;法院無庸任何裁判,不告不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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