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下列關於再審之敘述,何者正確?
(A)對於第三審法院之判決,以「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為理由提起再審者,專屬原第二審法
院管轄
(B)再審之不變期間為二十日,自判決確定時起算;其再審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自知悉時起算
(C)以「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為理由提起再審,其再審之理由知悉在後者,若自判決確定後已逾五
年者,不得提起
(D)再審之提出得以言詞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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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5), B(38), C(137), D(25), E(0) #1217748
統計: A(455), B(38), C(137), D(25), E(0) #1217748
詳解 (共 10 筆)
#1337457
A-426 3項
判決在第3審確定者,對於該判決聲請再審,除以第三審法院之推事有第420條第5款(瀆職罪)情形為原因者外,應由第二審法院管轄之
B-原則無期間限制,例外(424重要證據漏未審酌)則是送達判決後20日內
C-沒法條
D-429書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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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0412
(C)以「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為理由提起再審,其再審之理由知悉在後者,若自判決確定後已逾五 年者,不得提起
法院應該會先審查當事人有無合法代理,所以不可能會成為再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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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2709
(A)對於第三審法院之判決,以「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為理由提起再審者,專屬原第二審法 院管轄
(B)再審之不變期間為二十日,自判決確定時起算;其再審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自知悉時起算
(C)以「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為理由提起再審,其再審之理由知悉在後者,若自判決確定後已逾五 年者,不得提起
再審之訴,應於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B)
前項期間,自判決確定時起算,判決於送達前確定者,自送達時起算;其再審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自知悉時起算。但自判決確定後已逾五年者,不得提起。(B)
以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或第十二款情形為再審之理由者,不適用前項但書之規定。(C)
五、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者。
六、當事人知他造之住居所,指為所在不明而與涉訟者。但他造已承認其訴訟程序者,不在此限。
十二、當事人發現就同一訴訟標的在前已有確定判決或和解、調解或得使用該判決或和解、調解者。
(D)再審之提出得以言詞為之
再審之訴,應以訴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出於管轄法院為之:
一、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二、聲明不服之判決及提起再審之訴之陳述。
三、應於如何程度廢棄原判決及就本案如何判決之聲明。
四、再審理由及關於再審理由並遵守不變期間之證據。
再審訴狀內,宜記載準備本案言詞辯論之事項,並添具確定終局判決繕本或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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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9382
還是不太懂選項C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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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2552
錯誤答案不要誤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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