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為考試院具有完整法制與執行事項的權力?
(A)退休
(B)級俸
(C)考績
(D)陞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403), B(435), C(672), D(291), E(0) #168337
統計: A(4403), B(435), C(672), D(291), E(0) #168337
詳解 (共 10 筆)
#131696
考、退、撫、保、銓
118
3
#2285823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
一、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完整法制與執行事項的權力)---->退撫保全(記法)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升遷、褒獎之法制事項。(執行事項移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不完整職權)
71
0
#490825
考(考)上公務員全(銓)部保(保)障到退(退)休(撫)
53
0
#218393
| 第十四條 |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
|
36
0
#714611
考試院掌理 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BCD只有法制無執行!
題目:考試院具有完整法制與執行事項...A
26
0
#231201
考試、退休、撫卹、保障、銓敘。
19
0
#1237153
考試院職掌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執行事項大部分已移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不完整職權。)
19
0
#925186
考試院可以改名叫退休院了
12
0
#516819
| 第 6 條 |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 定: 一、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 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 用。 |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