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據民國 97 年 5 月 23 日修正公布之民法親屬編規定,下列有關結婚要件的敘述,何者錯誤?
(A)改採登記婚主義
(B)男女當事人應經戶政機關結婚登記,始成立婚姻
(C)民法修正前有舉辦結婚儀式,仍應再辦理結婚登記,否則婚姻無效
(D)重婚雖屬無效,但重婚的雙方當事人善意無過失者,仍可成立有效婚姻
統計: A(24), B(95), C(4114), D(1930), E(0) #1328586
詳解 (共 10 筆)
(D)重婚雖屬無效,但重婚的雙方當事人善意無過失者,仍可成立有效婚姻
D舉個例子:
甲 乙 為夫妻 甲失蹤7年以上 乙去聲請死亡宣告
數年後跟丙結婚 結果某天甲出現了
乙 丙 雖然是重婚 但 雙方都是善意(不知情)+無過失=仍可成立有效婚姻
為最佳解更正 :
原為 >>
D 可參考類似題~~~ 17 甲乙為夫妻,民國 99 年 9 月 9 日因個性不合而協議離婚,並為離婚之登記。甲離婚後,與丙結婚並為結 婚之登記。不料,3 年後乙發現甲乙之離婚登記因證人不合法致使該離婚無效,但甲丙均善意且無過失相 信甲乙之離婚登記為有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因甲丙之結婚構成重婚,故無效 (B) 因甲丙結婚無效,故甲乙婚姻仍為有效 (C) 甲丙婚姻有效 (D) 乙可撤銷甲丙之婚姻 答: 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該重婚仍為有效。
應改為 >>
C 可參考類似題~~~ 17 甲乙為夫妻,民國 99 年 9 月 9 日因個性不合而協議離婚,並為離婚之登記。甲離婚後,與丙結婚並為結 婚之登記。不料,3 年後乙發現甲乙之離婚登記因證人不合法致使該離婚無效,但甲丙均善意且無過失相 信甲乙之離婚登記為有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因甲丙之結婚構成重婚,故無效 (B) 因甲丙結婚無效,故甲乙婚姻仍為有效 (C) 甲丙婚姻有效 (D) 乙可撤銷甲丙之婚姻 答: 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該重婚仍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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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4 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35446
D選項:參考民法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