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團體領導者幫助成員發展角色行為,下列觀點或作法何者錯誤?①有些失功能行為是無心的,沒有特別意義 ②邀請成員說明自己表現行為的緣由或意圖 ③邀請成員對他人行為狀態提出解釋 ④要求成員用理解自我方式予以反應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統計: A(174), B(217), C(230), D(846), E(0) #3387808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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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行為都有意義: 在團體中,沒有「無心的」或「沒有意義的」行為。所有行為,特別是失功能行為(如沉默、攻擊、退縮),都是成員內心狀態(如焦慮、恐懼、不滿)的反映。因此,將其視為無心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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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解釋 vs. 他人解釋: 團體領導者應該鼓勵成員解釋自己的行為,這有助於自我覺察。但同時,要避免成員解釋他人的行為,因為這容易導致誤判和衝突。社工應引導成員描述他人的行為對自己的影響(例如:「當你說那句話時,我感到很受傷」),而不是去揣測他人的動機(例如:「你說那句話,是因為你對我懷有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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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 vs. 強制: 社會工作帶領團體的精神是引導、協助與賦權,而不是強制或命令。要求成員「用理解自我的方式予以反應」是一種命令式的做法,這不僅不符合社會工作倫理,也可能造成成員的防衛與壓力。
基於這些核心原則,我確認敘述①和④是錯誤的觀點或作法。
在團體中,每個成員都會自然而然地展現出不同的角色行為。有些角色行為有助於團體的運作和目標達成,例如積極發言、支持他人、提出建設性意見等;但也可能出現一些失功能行為,例如:抱怨、打斷他人、過度依賴、沉默不語等。這些失功能行為可能會阻礙團體的進展,甚至影響團體氣氛。
作為一個團體領導者,我們的職責之一就是幫助成員理解自己的行為對團體的影響,並鼓勵他們發展出更具建設性的角色行為。當面對失功能行為時,領導者必須採取有效且具支持性的介入策略。
觀點或作法解析
我們來逐一分析題目中的觀點或作法,看看哪個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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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有些失功能行為是無心的,沒有特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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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觀點! 在團體動力學中,任何行為(包括失功能行為)通常都有其潛在的意義或緣由,即使成員本身沒有意識到。例如,一個成員不斷打斷別人,可能反映他渴望被看見、對權力的追求,或是焦慮的表現。如果領導者認為這些行為「沒有特別意義」,就可能忽略其背後的潛在需求,無法提供適切的協助,甚至錯失了促進成員自我覺察的機會。因此,身為領導者,我們應假設所有行為都是有意義的,並嘗試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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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邀請成員說明自己表現行為的緣由或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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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作法! 當出現失功能行為時,領導者最應該做的,是鼓勵當事成員進行自我覺察。透過提問,例如:「你剛剛這樣說的時候,想表達的是什麼?」或「是什麼讓你選擇在這個時候打斷?」這樣可以幫助成員反思自己的行為,並理解其對團體的影響。這是一種引導式的、非批判性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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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邀請成員對他人行為狀態提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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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作法! 這是非常危險的作法! 讓其他成員去「解釋」或「診斷」別人的行為,容易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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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標籤 (Labeling):成員可能會給對方貼上「愛抱怨」、「太被動」等標籤,而忽略行為背後更深層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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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解與扭曲:他人的解讀可能並不準確,甚至會造成誤會和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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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與指責:團體氛圍可能因此變得不安全,成員會因為害怕被評論而不敢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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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隱私:可能涉及對個人動機或心理狀態的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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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做法是鼓勵成員分享對行為的「感受」和「影響」,例如:「你剛剛打斷時,我感覺有點沮喪,因為我還沒說完。」而不是「你打斷是因為你很沒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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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要求成員用理解自我方式予以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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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作法! 「要求」成員以特定的方式反應,尤其是在理解他人行為後「用理解自我方式」反應,這句話有些模糊,但它的潛在問題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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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引導或限制:領導者不應「要求」成員如何反應,而是鼓勵他們自然地、真誠地表達。每個人的反應方式不同,強求一致性反而會壓抑成員的真實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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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導致形式化:成員可能會為了符合領導者的「要求」而做出表面化的反應,而非發自內心的理解或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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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作法是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鼓勵成員自由地表達其感受與想法,並引導他們將學到的自我理解應用在未來的行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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