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89年 - 89 專技特種_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25177
年份:89年
科目:民法
23 甲與乙共育有一男(丙)二女(丁、戊),另收養己為養女,甲先死亡留有遺產一百萬元,問其繼承人各得多少遺產? (A)各二十萬元 (B)乙五十萬元,其他繼承人共同平分五十萬元 (C)乙、丙、丁、戊各分二十五萬元 (D)乙及丙各得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