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職位分類結構中,工作性質、職務及責任等因素類似的若干職位構成:
(A)職系
(B)職級
(C)職組
(D)職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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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02), B(962), C(382), D(95), E(0) #3460712
統計: A(902), B(962), C(382), D(95), E(0) #3460712
詳解 (共 6 筆)
#6486333
A.職系:工作性質相同,而責任輕重和困難程度不同的一些職位系列。例如:綜合行政職系、司法行政職系ㅤㅤ
B.職級:在同一職系內,將工作內容、難易程度、責任大小和所需資格條件相似的職位歸納在一起的等級。我國職級為官等和職等,委任一~委任五、薦任六~薦任九、簡任十~簡任十四ㅤ
C.職組: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系的集合,例如:文教行政職系和人事行政職系都歸屬於「綜合職組」、財稅金融職系和會計審計職系都歸屬於「財務職組」ㅤ
D.職門: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組的集合,例如:行政類、技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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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很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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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5435
14.在「職位分類」制度中,職級是指:
(A) 工作性質相近的職位,至於工作程度則不作考慮
(B) 工作性質與工作程度近似的職位
(C) 工作程度近似,但工作性質不同的職位
(D) 工作性質相近,但工作程度不同的職位
-92年 - 92-1 高等考試_三級_人事行政:專業知識測驗(行政學)#5052ㅤ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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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
(一) 以「範圍」來「區分」
1.「範圍」由「小」到「大」:
「職位」→「職系」→「職組」→「職門」;
= 「職位」<「職系」<「職組」<「職門」。
2.「範圍」由「大」到「小」:
「職門」→「職組」→「職系」→「職位」;
= 「職門」>「職組」>「職系」>「職位」。
(二) 以「等級分類」來「區分」
1.「等級分類」由「細」到「廣」:
「職級」→「職等」;
= 「職級」<「職等」。
2.「等級分類」由「廣」到「細」:
「職等」→「職級」;
= 「職等」>「職級」。
⊙ 而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5 條之規定 :
「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
「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
「職等」分「第一職等」至「第十四職等」,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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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0945
職位分類結構由小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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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門 (Job Family):將工作性質相近的職組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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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組 (Job Series):將工作性質相近的職系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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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 (Job Class):將工作性質相同,但職責輕重和難易程度不同的職位歸類。例如我國行政職系的綜合行政職系、經建行政職系。
職系 (Job Class):將工作性質相同,但職責輕重和難易程度不同的職位歸類。例如我國行政職系的綜合行政職系、經建行政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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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級 (Grade/Level):在同一個職系中,職責輕重、難易程度和資格條件都相似的職位組合。例如我國職級:官等簡薦委;職等委一~委五,薦任六~九,簡任十~十四。
職級 (Grade/Level):在同一個職系中,職責輕重、難易程度和資格條件都相似的職位組合。例如我國職級:官等簡薦委;職等委一~委五,薦任六~九,簡任十~十四。
⬆️ 職位 (Position):人事分類結構中最基礎的組成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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