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現行規定,有關考試院之職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考試院不得對立法院議決之有關考試的法律案提出覆議
(B)考試院掌理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與執行事項
(C)所有政府官吏均須經考選銓敘始可任用
(D)考試院不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 B(13), C(1), D(0), E(0) #3865126
統計: A(16), B(13), C(1), D(0), E(0) #3865126
詳解 (共 2 筆)
#7345707
(A)考試院不得對立法院議決之有關考試的法律案提出覆議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B)考試院掌理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與執行事項
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
一、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