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通說與實務見解,下列何者可適用刑法第 310 條第 1 項誹謗罪之規定?
(A)甲在會議中,對其他同事謊稱怒指主管乙總是在每月底侵吞公司金錢
(B)甲在知名餐廳對乙大吼乙是狼心狗肺
(C)甲在遊樂園售票大廳對乙大吼乙是豬狗禽獸
(D)甲在菜市場對乙大吼乙是畜生
統計: A(5945), B(28), C(45), D(122), E(0) #3116880
詳解 (共 8 筆)
23 依通說與實務見解,下列何者可適用刑法第 310 條第 1 項誹謗罪之規定?
(A) 甲在會議中,對其他同事謊稱怒指主管乙總是在每月底侵吞公司金錢 →○
(B) 甲在知名餐廳對乙大吼乙是狼心狗肺 →╳
(C) 甲在遊樂園售票大廳對乙大吼乙是豬狗禽獸 →╳
(D) 甲在菜市場對乙大吼乙是畜生 →╳
理由如下:
公然侮辱與誹謗的區別
公然侮辱:為抽象性的貶損他人之名譽價值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誹謗:為具體指摘內容貶損他人之名譽價值
刑法第310條第1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
臺灣高等法院 102 年度上易字第 1793 號 判決
「誹謗罪之目的在保護他人名譽,若一般人無從得知行為人所指之人,該他人名譽即無從受毀損之危險,是以所謂行為人所針對特定之人或可得推知之人,應就誹謗內容,客觀地予以觀察,必須一般人藉誹謗內容即得以知悉被誹謗對象,方足當之,不能以行為人主觀上認知作為判斷之標準,則同為保護他人名譽之公然侮辱罪,亦同有適用。」
(A) 甲在會議中,對其他同事謊稱怒指主管乙總是在每月底侵吞公司金錢 →成立誹謗
參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0 年度易字第 417 號刑事判決
(B) 甲在知名餐廳對乙大吼乙是狼心狗肺 →成立公然侮辱
參酌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2 年度訴字第 200 號 判決-附表二所載犯罪事實。
(C) 甲在遊樂園售票大廳對乙大吼乙是豬狗禽獸 →成立公然侮辱
參酌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87 年度自字第 46 號 刑事判決
(D) 甲在菜市場對乙大吼乙是畜生 →成立公然侮辱
參酌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簡字第 822 號刑事判決
如果有人不把你當人看,給予你非人的評價,例如:罵你是豬狗、垃圾、醜八怪,這就是所謂的侮辱。而名聲是靠我們後天努力養成所累積的,例如:考試第一名、模範生、免費講義送給考生。因此使用敗德的手段造成後天辛苦累積的名聲下降,例如:說你第一名都是作弊而來,模範生是因為塞錢給老師、說免費講義沒再送是假的,就會構成毀謗。
侮辱:與現實世界不符合
《刑法》第 310 條第 1 項誹謗罪,保護的是個人名譽,構成要件包含:
- 意圖散布於眾: 行為人預見或意圖使其言論被不特定多數人知悉。
- 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內容必須是具體事實,而非單純的謾罵或意見表達。
- 選項 (A) 正確: 在會議中對其他同事指控主管侵吞公款,屬於公開場合「指摘具體事實」,足以毀損主管名譽,且有散布於眾的意圖與可能,符合誹謗罪的要件。
其他選項錯誤原因:
- 選項 (B)、(C)、(D): 這些選項中的「狼心狗肺」、「豬狗禽獸」、「畜生」等詞語,屬於抽象的謾罵或侮辱,不涉及具體事實的陳述。此種行為在公開場合可能構成《刑法》第 309 條的公然侮辱罪,但非第 310 條的誹謗罪。誹謗罪要求指摘的內容是可供查證的具體事實。
Google Gemi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