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監獄辦理文康活動,依監獄行刑法第 45 條得使用視聽器材輔助,有關此一特殊教化方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為教化之輔助
(B)為學習之工具
(C)為娛樂之手段
(D)為戒管之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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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5), B(18), C(224), D(791), E(0) #3295473
統計: A(65), B(18), C(224), D(791), E(0) #3295473
詳解 (共 2 筆)
#6342287
根據《監獄行刑法》第 45 條的規定,監獄辦理文康活動,使用視聽器材輔助,主要是為了教化和學習的目的,而不是戒管的準備。因此,錯誤的選項是:
- (D) 為戒管之準備
以下是對其他選項的說明:
- (A) 為教化之輔助
- 視聽器材可以用於播放具有教育意義的影片或節目,以達到教化的目的。
- (B) 為學習之工具
- 視聽器材可以用於播放教學影片或課程,幫助受刑人學習新知識或技能。
- (C) 為娛樂之手段
- 文康活動本來就具有娛樂的功能。
因此,選項(D)不屬於監獄辦理文康活動使用視聽器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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