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對於無隸屬機關間之相互協助之規範,下列何者錯誤?
(A)被請求機關認為有正當理由不能協助者,應拒絕之
(B)如提供協助將嚴重妨害其自身職務之執行者,應拒絕之
(C)依法不得為之者,應拒絕協助
(D)非其權限範圍者,應拒絕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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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20), B(61), C(62), D(279), E(0) #1536337

詳解 (共 4 筆)

#1643519

協助之拒絕

1) 拒絕協助: 行政機關在其權限範圍內協助之行為,非其權限範圍依法不得為之者。或提供協助,將嚴重妨害其自身職務之執行者。

2) 拒絕協助: 被請求機關認有正當理由不能協助者(指依法應拒絕之情形外,另有法律或是時尚之正當理由不能協助),亦得拒絕之。

被請求協助之機關,認為無提供行政協助之義務或有拒絕之事由時,應將其理由 通知請求協助機關。請求協助機關有意一時,由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由被請情機關之 上級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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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7921
(A)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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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7434

行政程序法 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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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8525
( A  )把應 改為淂   得拒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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