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關於立法委員之言論免責權,下列何項正確?
(A)言論免責權旨在保障立法院功能
(B)限於立法委員在院會及委員會之發言,始能免責
(C)立法院不得因立法委員言論表決而行使懲戒權
(D)司法院不得對立法委員言論行使審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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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75), B(973), C(198), D(110), E(0) #133473

詳解 (共 10 筆)

#415132
  • 釋字第 435 號
  • 憲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旨在保障立法委員受人民付託之職務地位,並避免國家最高立法機關之功能遭致其他國家機關之干擾而受影響。為確保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無所瞻顧,此項言論免責權之保障範圍,應作最大程度之界定,舉凡在院會或委員會之發言、質詢、提案、表決以及與此直接相關之附隨行為,如院內黨團協商、公聽會之發言等均屬應予保障之事項。越此範圍與行使職權無關之行為,諸如蓄意之肢體動作等,顯然不符意見表達之適當情節致侵害他人法益者,自不在憲法上開條文保障之列。至於具體個案中,立法委員之行為是否已逾越保障之範圍,於維持議事運作之限度,固應尊重議會自律之原則,惟司法機關為維護社會秩序及被害人權益,於必要時亦非不得依法行使偵審之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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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361
節錄自釋字401:
憲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七十三條規定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委員言論及表決之免責權,係指國民大會代表在會議時所為之言論及表決,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訴追,亦不負民事賠償責任,除因違反其內部所訂自律之規則而受懲戒外,並不負行政責任之意。

立法委員縱使有言論免責權,還是會因為內部自律規則而受懲戒,(C)當然是錯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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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317
關於(B)選項: 限於立法委員在院會及委員會之發言,始能免責
 
依據釋字第435號解釋: 言論免責權之保障範圍,應作最大程度之界定,舉凡在院會或委員會之發言、質詢、提案、表決以及與此直接相關之附隨行為,如院內黨團協商公聽會之發言等均屬應予保障之事項。
 
所以個人認為B錯的關鍵在於"限於發言",正確解釋應包含發言、質詢、提案、表決、黨團協商公聽會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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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232
不是限於院會跟委員會裡的發言,而是有關言論及表決有關事項才有免責
如果在院會跟委員會作無關的事項還是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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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328
C呢?
題目的文字敘述讓人困惑

所以立法院還是可以因議會自律原則而行使懲戒權.........

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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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307
(B)限於立法委員在院會及委員會之發言,始能免責
位身麼??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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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1408
釋字第435 號  立委言論免責權範圍?...
(共 49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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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5630
本題我用最簡單的方式 一一分析各選項 ...
(共 42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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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510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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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6859

(D)為什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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