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總統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如認為窒礙難行時,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總統得拒絕公布該法律 
(B)總統得主動移請立法院覆議
(C)總統得依職權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進行違憲審查
(D)總統得核可由行政院提出覆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 B(266), C(65), D(1449), E(0) #1541668

詳解 (共 3 筆)

#2271308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但感覺題目問得有點怪...容易被誤導 

18
0
#2773340
覆議只能由行政院提出 ,立法院是復議
(共 2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2755672
請問題目是不是有點怪?有更好的解釋嗎?
(共 2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