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北宋晁補之《雞肋集》:「民間女幼許婚未行,而養諸婿氏者」,指哪種嫁娶文化?
(A) 贈婚
(B) 收繼婚
(C) 贅婚
(D)養媳
(請轉背面)
(第 4 頁,共 5 頁)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 B(22), C(99), D(535), E(0) #1318399
統計: A(1), B(22), C(99), D(535), E(0) #1318399
詳解 (共 3 筆)
#1426077
童養媳,又稱「待年媳」、「養媳」,中國古代的一種婚姻習俗,通常是把未成年的女孩送養或賣到另一家庭,由該家庭撫養,長大後與該家庭的兒子正式完婚,結為夫妻。 童養媳在清代幾乎成為普遍的現象,童養的女孩年齡大多很小,但有些會比男方的兒子大,於是便在婆家等著 幼小的女婿成年。
養媳婚姻的流行,有著廣泛的社會原因。
第一,貧窮的人家生下女兒無力養活,就把她送給了別人,長大了成為撫養者家中的媳婦。
第二,結親聘禮重,婚禮浪費大,賠嫁多,而這種習俗常人又無力抗拒。童養媳習俗可以大大減少這種開支,男方抱養待年媳不需要財禮,等到正式結婚,儀式要比大娶簡單得多,不要花多少錢,女家也不要賠嫁妝,沒有破家嫁女之憂。
第三,清代社會還有公婆或丈夫病重提前娶媳婦的習俗,這種做法叫做「沖喜」,希望病人好起來,這又成為出現童養媳的一個原因。
由於古代亦有一夫多妻習俗,因此男孩長大成人後亦可再娶,童養媳成人後多半並不會成為阻礙男孩長大成人後的自由結婚意志,為此童養媳普遍成為古代社會的一種生活常態。那些年幼的女孩自小便在婆家洗衣燒飯,像丫鬟一樣被人使喚,做得不好的還有可能被打被罵。不僅吃不飽穿不暖,遇到狠心的公婆被虐待也是常事。
原文網址:https://read01.com/dnA6A6.html
18
0
#1426080
收繼婚制
《史記。匈奴列傳》:“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明律集解。附例。戶婚》:“兄亡收嫂,弟亡收婦者,各絞。”
收繼婚制是多數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爲已妻,包括兄收弟媳和弟收兄嫂。個别亦有子收庶母(父妾)爲妻者。前者源於古代群婚時期兄弟共妻的現像。進入父系社會以後,父妾作爲繼承遺產的一部分,往往爲嫡子所娶
起源於氏族族外婚時期。當時人們認爲嫁到本氏族的女子不僅屬於夫家且屬於夫家所在的氏族。若夫死後,其妻嫁往别處就會隨之失去財力和勞動力,收繼婚則可將其約束於本氏族内,所以收繼婚是一種財產繼承的轉移和變異形式。
資料來源:
http://www.zwbk.org/zh-tw/Lemma_Show/206551.aspx
贈婚
是指家長、族長或權勢者,把自己手中控制的女人作為禮物贈給自己所親近的人。
如《左傳》記:晉國公子重耳流亡到狄人那裡,狄人去攻打嗇咎如俘獲了兩個女子叔隗(wěi)和季隗,一起給了重耳。 重耳留下了季隗,而把叔隗贈給了同行者趙衰。 又如趙國呂不韋,將自己的愛妾送給秦國的異人。
資料來源:
https://translate.google.com.tw/translate?hl=zh-TW&sl=zh-CN&u=http://tieba.baidu.com/p/3201606808&prev=search
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