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關於商標廢止案件之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
(A) 商標權人實際使用之商標與註冊商標不同,而依社會一般通念並不失
其同一性者,應認為有使用其註冊商標
(B) 自行變換商標或加附記,致與他人商標產生混淆誤認之虞者,如於商
標專責機關處分前,已附加區別標示並無產生混淆誤認之虞者,毋庸
廢止其註冊
(C) 商標權人雖有繼續停止使用滿 3 年之情形。但被授權人有使用者,其
效果歸屬於商標權人,毋庸廢止其註冊
(D) 廢止之事由僅存在於註冊商標所指定使用之部分商品或服務者,得就
該部分之商品或服務廢止其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