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5 條規定,對於「視為另一場所」之規定敘述,下列何者
有誤?
(A)建築物間設有過廊,過廊有效寬度在 6 公尺以下
(B)各類場所符合「建築技術規則」以無開口且具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樓地板區劃分隔者
(C)過廊為開放式或過廊與二側建築物相連接處之開口面積在 4 平方公尺以下,且設具半小時以上防
火時效之防火門
(D)連接建築物之間距,一樓超過 5 公尺,二樓以上超過 9 公尺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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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為另一場所」 建築物間設有過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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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5條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