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根據我國現行行政救濟制度,下列何者正確?
(A)不服行政機關拆除違建並執行完畢的行政處分,向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B)學生不服學校對其上課遲到以曠課論處,逕向上級機關提出訴願
(C)民眾不服員警未依規定攔查便逕行舉發交通違規,遂向上級機關提出訴願
(D)某校長不服遭法務部以違反利益迴避規定處以罰鍰,遂向行政院提出訴願
統計: A(1110), B(187), C(638), D(1761), E(0) #3143264
詳解 (共 5 筆)
(A) 不服行政機關拆除違建並執行完畢的行政處分(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之行政處分),向行政法院提出確認行政處分違法訴訟 (B) 學生不服學校對其上課遲到以曠課論處,先向學校申訴、再申訴(用盡校內救濟途徑),始得向上級機關提出訴願,再向行政法院提出撤銷訴訟 (C) 民眾不服員警未依規定攔查便逕行舉發交通違規,遂向行政法院提出撤銷訴訟(交通裁決事件無須訴願)
(A) 不服行政機關拆除違建並執行完畢的行政處分,向上級機關提起訴願→提起確認行政處分違法訴訟
行政訴訟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第 6 條 第一項 →「自始的處分違法確認訴訟」
確認行政處分無效及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訴訟,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提起之。其確認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之行政處分或已消滅之行政處分為違法之訴訟,亦同。
第 196 條 第二項→「繼續的處分違法確認訴訟」
撤銷訴訟進行中,原處分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或已消滅者,於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時,行政法院得依聲請,確認該行政處分為違法。
類題
「自始的處分違法確認訴訟」
46.主管機關對 A 作成拆除違建之處分並已拆除完畢,且無法回復原狀,若 A 認為該處分為違法,因拆屋而受損害,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並同時請求賠償?
(A) 撤銷訴訟
(B) 一般給付訴訟
(C) 確認行政處分無效訴訟
(D) 確認行政處分違法訴訟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99年 - 99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戶政、教育行政:行政法概要#47239
答案:D
難度:簡單
「繼續的處分違法確認訴訟」
45.對於拆除違建之行政處分提起撤銷訴訟,於訴訟繫屬中,主管機關已強制拆除完畢,行政法院應如何裁判?
(A) 該拆除處分因已執行完畢而失其效力,應逕予駁回
(B) 該已繫屬之撤銷訴訟不受影響,應為實體判決
(C) 應依職權闡明當事人真意,協助將該撤銷訴訟轉換為確認處分違法訴訟
(D) 應依職權闡明當事人真意,協助將該撤銷訴訟轉換為一般給付訴訟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108年 - 108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法警、執行員:行政法概要#78543
答案:C
難度:簡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