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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民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 民國101年基於性別平等以及尊重個人權益,修改了民法何種規定?
(A)夫妻原則不冠姓氏規定
(B)夫妻剩餘財產請求規定
(C)夫妻離婚取消再婚限制規定
(D)夫妻住所原則自行約定規定


答案:B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筱紫 高一上 (2013/01/22)
(B)2012年立法院通過民法修正案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2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8/02)

(A)夫妻原則不冠姓氏規定(X;民★ 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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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莎拉(已上榜,繼續往上努力 高三上 (2020/08/03)

(A)(C)(D)觀念直覺看起來都較為老舊(以現代觀念來看就是瞎爆了),所以猜(C),還猜對

14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01/24)

(0960504)

民法

第 1030-1 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1011207) (修正)

民法

第 1030-1 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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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民國101年基於性別平等以及尊重個人權益,修改了民法何種規定?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