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立法院對於已通過之議案認為有錯誤或不當情形,允許在一定之條件下,由立法院於同一會期中提出修改或補救措施,此種做法稱為:
(A)覆議
(B)復議
(C)附議
(D)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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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35), B(8154), C(806), D(69), E(0) #1089825
統計: A(2935), B(8154), C(806), D(69), E(0) #1089825
詳解 (共 10 筆)
#1245805
覆議=反覆/重覆
複議=重新/討論
附議=意見/答案
461
44
#2426606
...最佳解的複打錯了。所以意思也不對。
.24 立法院對於已通過之議案認為有錯誤或不當情形,允許在一定之條件下,由立法院於同一會期中提出修改或補救措施,此種做法稱為:
(A)覆議
議案,整個翻覆。
(B)復議
由原本的議案內容,回復到錯誤不當的情形來修改。 也就是壞的東西(議案),把他回復修補好。
(C)附議
附合同意到這個議案。
(D)決議
決定這議案過與不過。
複議:原本的議案留著,重新再對同一個議題複製再討論一次。也就是會有二、三、四個議案,最後再決定要選這幾個議案的方案那一個來處理。就是再討論同議題,但原議案還是留者。而復議是由原本的議案來進行修補,所以最後不會變成二個議案。
例如google
行政複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議申請,行政複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行政行為。
解釋:根據以上,可以看出原本的決定還是留著,不是回復修補的概念。是另起一個一議案,再決定採取那一個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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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398
附議:(沒有人支持他?) 附議是指開會過程中有人提出一個提案,書面稱為叫議案,口頭提出叫動議 參考資料
覆議:(請立法院再表決一次)
複議:(行政機關否決了我再去問一次可不可以?)
復議:(這案子有沒有人認為錯誤或不當?) 立法院對於已通過之議案認為有錯誤或不當之情形,允許在一定之條件之下,由立法院於同一會期中可提出再審議【立法院議事規則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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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993
覆議
發動者:行政院
行政院得就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之全部或一部, 經總統核可後, 移請立法院覆議
復議
發動者:立法委員
立法委員針對法律案或預算案的決議有不同意見時, 所提出的動議
附議
表示贊同提案者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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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934
原本我自行的定義是 「有無通過」
已通過的用 覆議
尚未通過的 用 復議
....但似乎錯了
如果KEY WORD IN 「是否修改」不知道是否正確
修改更正的用 復議
如果是整個推翻重新訂定的用 覆議
這樣的話不知道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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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626
請問(A)(B)(C)怎麼分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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