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要保人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乙保險公司投保傷害保險,約定保險金額新臺幣 100 萬元。在保險 期間,甲於夜間侵入他人 7 樓之住宅企圖行竊,為屋主發現,情急之下,從陽台窗戶爬出,不慎摔 落地面致死。乙保險公司應否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A)無須負保險責任,因為甲之行為為故意行為,屬法定除外危險
(B)無須負保險責任,因為甲之行為為犯罪行為,屬法定除外危險
(C)無須負保險責任,因為甲之死亡並非意外事故所致
(D)應負保險責任,因為甲已死亡,依刑事訴訟法不可能受有罪判決,故不符合保險法上「犯罪行為」 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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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111), C(9), D(16), E(0) #68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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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保險人免責事由:133條:被保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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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因犯罪行為,所致傷害、殘廢或死亡,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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