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關於司法院組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司法院院長職司監督各級法院及分院之責
(B)司法院現行設大法官共計 15 人,任期 8 年
(C)懲戒法院之委員非憲法所稱之法官
(D)政黨違憲解散訴訟係由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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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11), B(1068), C(9561), D(385), E(0) #1266204
統計: A(1211), B(1068), C(9561), D(385), E(0) #1266204
詳解 (共 10 筆)
#1362738
公懲會是屬於司法機關!
所以委員也是屬於法官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才是屬於 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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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904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162號解釋在案
解釋文 一、行政法院院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均係綜理各該機關行政事 務之首長,自無憲法第八十一條之適用。 二、行政法院評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就行政訴訟或公務員懲戒案 件,分別依據法律,獨立行使審判或審議之職權,不受任何干涉,依 憲法第七十七條、第八十條規定,均應認係憲法上所稱之法官。其保 障,應本發揮司法功能及保持法官職位安定之原則,由法律妥為規定 ,以符憲法第八十一條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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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3380
公懲會將更名為“懲戒法院”,請大家注意一下。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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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856
其中八位大法官是指92年那一年的大法官,這樣每一次的總統提名都只能提一半的名額
不然15位都是同一個總統提名,您覺得這樣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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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399
司法院釋字第162號 行政法院評事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 就行政訴訟或公務員懲戒案件, 分別依據法律 獨立行使審判或審議之職權, 不受任何干涉, 依憲法第七十七條 第八十條規定, 均應認係憲法上所稱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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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050
司法院院長及副院長任期不受保障,指的是『院長及副院長之職務』,屬於司法院的行政職務。
由15名大法官中選出1個院長、1個副院長,就算解除院長、副院長的職務,大法官的身分還是在的。
只是現實上,通常院長副院長要卸任的話,會一併請辭大法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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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551
依據 法官法第二條第一項:本法所稱法官,指下列各款人員:一、司法院大法官。二、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三、各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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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459
但並為院長 、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 ,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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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856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委員是包含: 法官 / 簡任司法官 / 具有簡任公務員任用資格之大學教授(講授法律主要科目八年以上). 詳細說明: http://tpp.judicial.gov.tw/?struID=20&navID=24&contentID=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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