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為保障法官地位,下列何者非屬憲法明文規定不得免職之事由?
(A)受刑事處分
(B)受懲戒處分
(C)拒絕轉調
(D)禁治產宣告
(E)一律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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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4), B(172), C(2722), D(371), E(7543) #1266205
統計: A(354), B(172), C(2722), D(371), E(7543) #1266205
詳解 (共 10 筆)
#1334036
這題文法上是不是有點奇怪,是不是有其他人注意到?
為保障法官地位,下列何者非屬憲法明文規定不得免職之事由?
1. 非屬不得免職 = 得免職
2. 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 = 非如何,不得免職,此如何為得免職
所以答案因該不可能為C,因該為ABD,是不是有人跟我一樣有文法上的疑問?
當下不看題目看答案我也知道要選C,但眼睛一看到題目就猶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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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8179
第 81 條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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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252
考選部已更正答案, 一律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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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7240
14F這題目就是因為試題多了一個"非",所以才送分
然後上榜的榜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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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212
這題基本答C人很多,要是考選會改ABD比較公平,送分就不公平,但是考試我還真不知道要不要選C,因為要是沒人推翻或是推翻不掉都倒楣,因為以前有次我覺得題目有問題寫去推翻沒過,但在阿摩被推翻了,當然阿摩不代表考選,只能說有時候很明顯有問題,但不見得推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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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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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434
其實只要看選項就知道他要考什麼了,如果真的要考得免職,考試的時候不可能會有人填ABD,考慮單選題這一點可能會順著選C,所以才會送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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