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6年 - 10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戶政:戶政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66910 | 科目:移民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戶政:戶政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66910

年份:106年

科目:移民法規

24 關於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規範 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
(B)投資之事業依公司法設立公司者,投資人應受同法第 216 條第 1 項關於國內住所之限制
(C)其投資人之資格、許可條件、程序、投資之方式等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有關主管機關擬訂, 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D)其投資人轉讓其投資時,轉讓人及受讓人應會同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2568857
未解鎖
不受同法216 條第 1 項關於國內住所...
(共 2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3
1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412895
未解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73 1...
(共 51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