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下列何者應為監護登記?
(A)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之能力,顯有不足之情事者
(B)對於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法酌定監護人者
(C)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經父母協議者
(D)終止收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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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6), B(591), C(58), D(7), E(0) #2770154

詳解 (共 3 筆)

#5073667
戶籍法第11條: 對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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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9934

下列何者應為監護登記

(A)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之能力,顯有不足之情事者

(B)對於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法酌定監護人者

(C)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經父母協議者

(D)終止收養者

戶籍法  12

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之情事,經法院為輔助之宣告者,應為輔助登記

戶籍法  11

對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法設置、選定、改定、酌定、指定或委託監護人者,應為監護登記

戶籍法  13

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經父母協議或經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由父母一方或雙方任之者,應為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戶籍法  8

收養,應為收養登記。

終止收養,應為終止收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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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6815
A「不足」是輔助宣告~C未成年子女權利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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