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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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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重複)#1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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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重複)#13920 |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重複)#13920
年份:
102年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24.下列各項,何者不屬於法院應駁回其強制執行裁定之聲請的範圍?
(A)調解內容或仲裁判斷,係使勞資爭議當事人為法律上所禁止之行為
(B)調解內容或仲裁判斷,與爭議標的顯屬無關或性質不適於強制執行
(C)調解內容或仲裁判斷,因爭議標的顯屬低於執行金額不適於強制執行
(D)依其他法律不得為強制執行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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