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依據「幼兒園評鑑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幼兒園未通過基礎評鑑者,應於評鑑結 果公布後多少時間内完成改善?
(A)兩個月
(B)四個月
(C)六個月
(D)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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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7), B(52), C(1654), D(6), E(0) #182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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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2950
第 16 條 幼兒園未通過基礎評鑑者,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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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未通過基礎評鑑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其至遲於評鑑結果公布後六個月內完成改善;期限屆滿後,應就未通過之項目,依原評鑑指標辦理追蹤評鑑,經追蹤評鑑仍未通過者,依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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