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依現行規定,境內居住之個人下列所得,何者得免予扣繳稅款:
(A)短期票券利息所得新台幣 10,000 元
(B)證券化商品之利息所得新台幣 10,000 元
(C)告發或檢舉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
(D)稿費所得新台幣 2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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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 B(31), C(37), D(462), E(0) #248090

詳解 (共 6 筆)

#4756527
給付執行業務者的報酬,扣繳辦法如下:1....
(共 24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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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492
第 4 條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但全年合計數以不超過十八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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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764

免稅所得自然不需要扣繳

而個人著作費:定額免稅18萬
題目是2萬,小於18萬以下,免稅=>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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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106
稿費應該是給付超過20000元,要扣繳。題目中是剛好20000元,所以免予扣繳。而180000元那個是申報綜所稅的。應該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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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009
這題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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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2507

2.給付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的鐘點費等執行業務報酬,所得人如果是境內居住的個人,按給付額扣繳10%,但是如果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的話,可以免予扣繳。

稿費2萬元x扣繳率10%=2000元

因此應扣繳稅額未超過2000元,免扣繳

A扣繳率10%

B,10%

C,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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