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大師國中設有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負責處理學生相關申訴,根據國民教育法之規定,我們可以知道大師國中至少有幾個班級?
(A)二十一班
(B)十八班
(C)十五班
(D)十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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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16), B(830), C(685), D(3588), E(0) #425471
統計: A(2616), B(830), C(685), D(3588), E(0) #425471
詳解 (共 10 筆)
#666804
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100年11月15日)三讀通過「國民教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修正案,其修正重點包括確定學生申訴評議制度、國民中小學家長會組織與運作等之法源依據、明確納入國民中小學應設置圖書館(室),並訂定閱讀課程以獎勵學生閱讀課外書籍,及將社政單位納入直轄市、縣(市)強迫入學委員會等,以符應國民教育發展之需求。
※ 立法院於11月11日三讀通過「國民教育法」之修正條文重點如下:
一、增訂國民中小學應設置圖書館(室),並訂定閱讀課程,鼓勵學生閱讀。(第八條之一)
二、增訂學校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學校班級數在十二班以上者,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家長代表不得少於五分之一;其相關規定,由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第二十條之一)
考得也太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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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008
國民教育法第20-1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訂定學生獎懲規定。
學生對學校有關其個人之管教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以書面代為向學校提出申訴,不服學校申訴決定,得向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
學校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學校班級數在十二班以上者,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家長代表不得少於五分之一;其相關規定,由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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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011
增訂學校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學校班級數在十二班以上者,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家長代表不得少於五分之一;其相關規定,由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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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183
十二評生脾酒(評)(學生申訴)(12班就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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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307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辦法第四條:
學校為處理學生申訴案件,應社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置委員七人至十五人,任期一年,均為無給職,由校長遴聘學校行政人員代表、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及法律、心理或輔導學者專家組成之。其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
學校為處理學生申訴案件,應社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置委員七人至十五人,任期一年,均為無給職,由校長遴聘學校行政人員代表、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及法律、心理或輔導學者專家組成之。其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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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671
增訂學校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學校班級數在十二班以上者,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家長代表不得少於五分之一;其相關規定,由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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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519
新法規都很有可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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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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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998
應該不會那麼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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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041
樓上說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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