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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108 學年度教師甄選-體育科(擊劍)#7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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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108 學年度教師甄選-體育科(擊劍)#76555 |
科目:
教甄◆體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 108 學年度教師甄選-體育科(擊劍)#76555
年份:
108年
科目:
教甄◆體育專業
24.軍刀同時發動攻擊時,判決不可能是?
(A)右邊選手得分
(B)左邊選手得分
(C)雙方選手同時得分
(D)刺中無效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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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shan
B1 · 201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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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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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6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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