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罹患精神疾病的大雄,日前涉嫌向路人潑灑硫酸,造成數名路人嚴重灼傷,大雄後來被認定行為當時因精神障礙以致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顯著減低。關於大雄的刑事責任,下列敘述有那些是正確的?①大雄為限制責任能力人 ②大雄為無行為能力人 ③大雄合乎刑法上得減輕其刑的條件 ④大雄合乎刑法上不罰的條件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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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230), B(234), C(786), D(881), E(0) #602912
統計: A(6230), B(234), C(786), D(881), E(0) #602912
詳解 (共 10 筆)
#967722
無責任能力人:行為時,因精神障礙造成完全無識別能力
限制責任能力人;行為時,因精神障礙造成識別能力顯著減低
限制責任能力人;行為時,因精神障礙造成識別能力顯著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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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073
民法第15條、第15-1、15-2條
受監護宣告:因精神障礙完全無識別能力(無行為能力)
受輔助宣告:因精神障礙,影響識別能力減低(限制行為能力)
這兩個差別在精神疾病"程度"是嚴重或稍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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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769
| 第 15-1 條 | 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 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 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 構之聲請,為輔助之宣告。 受輔助之原因消滅時,法院應依前項聲請權人之聲請,撤銷其宣告。 受輔助宣告之人有受監護之必要者,法院得依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變更 為監護之宣告。 | |
| 第 15-2 條 |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下列行為時,應經輔助人同意。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 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一、為獨資、合夥營業或為法人之負責人。 二、為消費借貸、消費寄託、保證、贈與或信託。 三、為訴訟行為。 四、為和解、調解、調處或簽訂仲裁契約。 五、為不動產、船舶、航空器、汽車或其他重要財產之處分、設定負擔、 買賣、租賃或借貸。 六、為遺產分割、遺贈、拋棄繼承權或其他相關權利。 七、法院依前條聲請權人或輔助人之聲請,所指定之其他行為。 第七十八條至第八十三條規定,於未依前項規定得輔助人同意之情形,準 用之。 第八十五條規定,於輔助人同意受輔助宣告之人為第一項第一款行為時, 準用之。 第一項所列應經同意之行為,無損害受輔助宣告之人利益之虞,而輔助人 仍不為同意時,受輔助宣告之人得逕行聲請法院許可後為之。 法條裡沒有提到受輔助宣告是限制行為能力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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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926
不好意思~請問受監護宣告和受輔助宣告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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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0592
罹患精神疾病的大雄,日前涉嫌向路人潑灑硫酸,造成數名路人嚴重灼傷,大雄後來被認定行為當時因精神障礙以致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顯著減低。關於大雄的刑事責任,下列敘述有那些是正確的?①大雄為限制責任能力人 ②大雄為無行為能力人 ③大雄合乎刑法上得減輕其刑的條件 ④大雄合乎刑法上不罰的條件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5 月 31 日
第 19 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無責任能力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限制責任能力(大雄的情況)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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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593
麻煩可幫忙解釋一下 :數字選項中的「限制責任能力人」與「無行為能力人」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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