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地政機關在土地登記簿上之「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涉及違法地目變更,土地使用..-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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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法律人 小四上 (2021/08/10)
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3月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法律問題: 某土地原地目為「田」,經所有權人申請變更地目為「建」,嗣地政事務所認該地目變更係屬違法,請示縣政府如何處理,俟縣政府決議後,該地政事務所乃依縣政府決議之原則,維持「建」地目之登記,惟於該筆土地之土地登記簿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本土地涉及違法地目變更,土地使用管制仍應受原『田』地目之限制」(以下稱系爭註記),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如不服該項註記,是否得循行政訴訟途徑,請求救濟? 決 議: 地政事務所在土地登記簿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本土地涉及違法地目變更,土地使用管制仍應受原『田』地目之限制」,法律並未規定發生... 查看完整內容 |
5F Vicky 大三上 (2022/12/26)
地政機關在土地登記簿上之「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涉及違法地目變更,土地使用仍應受原地目限制」 等文字。所有權人不服,請求註銷該註記,遭地政機關拒絕後,依司法實務見解,應為如何之救濟? (A) 系爭註記破壞所有權之圓滿性,影響第三人交易意願,為行政處分,所有權人應循序提起訴願及撤銷訴訟 (B) 所有權人請求地政機關排除系爭註記,遭拒絕後,應循序提起訴願及課予義務訴訟 (C) 系爭註記未改變土地使用管制,自非行政處分,所有權人應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請求法院判命地政機關註銷該註記 (D) 所有權人僅能依國家賠償法,向地政機關請求賠償因該註記所生之交易損失 109-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