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暫停服務時間】10/02(三)~10/03(四),影響:阿摩粉絲團、系統回報、信箱、鑽石兌換商城出貨事宜。

法律常識(民法/公司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票據法/銀行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7.依強制執行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執行名義?
(A)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
(B)假扣押裁定
(C)訴訟外成立之和解書
(D)拍賣抵押物裁定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奴工隨波逐流 高一下 (2021/03/15)

強制執行法第4條
強制執行,...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法律人 小四上 (2024/06/07)
第 4 條
強制執行,依左列執行名義為之:
一、確定之終局判決。
二、假扣押(B) 、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為強制執行之裁判。
三、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C) 是訴訟上,非訴訟外!
四、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A)
五、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者。(D) 
六、其他依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者。
執行名義附有條件、期限或須債權人提供擔保者,於條件成就、期限屆至或供擔保後,始得開始強制執行。
執行名義有對待給付者,以債權人已為給付或已提出給付後,始得開始強制執行。

57.依強制執行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執行名義? (A)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