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小規模多機能」是長期照顧服務法之中所提到的何種服務方式?
(A)居家式的服務
(B)社區式的服務
(C)機構住宿式的服務
(D)家庭照顧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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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 B(615), C(72), D(13), E(0) #1915102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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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條

長照服務依其提供方式,區分如下:

一、居家式:到宅提供服務。

二、社區式:於社區設置一定場所及設施,提供日間照顧、家庭托顧、臨

    時住宿、團體家屋、小規模多機能及其他整合性等服務。但不包括第

    三款之服務。

三、機構住宿式:以受照顧者入住之方式,提供全時照顧或夜間住宿等之

    服務。

四、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為家庭照顧者所提供之定點、到宅等支持服務

    。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服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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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日期:民國 108 06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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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服務依其提供方式,區分如下:

一、居家式:到宅提供服務。

二、社區式:於社區設置一定場所及設施,提供日間照顧家庭托顧

    時住宿團體家屋小規模多機能及其他整合性等服務。但不包括第

    三款之服務。

三、機構住宿式:以受照顧者入住之方式,提供全時照顧或夜間住宿等之服務。

四、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為家庭照顧者所提供之定點、到宅等支持服務。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服務方式。

 

衛福部自104年起推動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強調以長者為中心的照顧取向,規劃以日間照顧中心為基礎擴充辦理居家服務、臨時住宿等多元服務,依長者服務需求,提供「客製化、個別化」的照顧服務,長輩即使白天不去日照中心,也會有了解長輩習性的照顧服務員到家中關懷服務;當家屬有臨托需求的時候,可以將長輩送到平日參與活動的日照中心,夜間在熟悉的工作人員陪伴下,獲得安適、自在的照顧服務,達到有效支持家庭照顧者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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