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規定,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政府機關代表、醫事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其中委員名額,至少應有幾分之幾以上為具罕見疾病臨床治療、照護經驗或研究之醫事學者專家?
(A)三分之一以上
(B)二分之一以上
(C)三分之二以上
(D)四分之三以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1), B(188), C(13), D(4), E(0) #923993
統計: A(101), B(188), C(13), D(4), E(0) #923993
詳解 (共 3 筆)
#1235814
前項審議會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政府機關代表、醫事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
人士組成,其中委員名額,至少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具罕見疾病臨床治療
、照護經驗或研究之醫事學者專家;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10
0
#1168422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1
0
#1168423
原本題目:
25 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規定,行政院衛生署為審議罕見疾病有關事項,應設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委員會,委
員會由政府代表,醫事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請問其中醫事學者專家之委員名額,應占多少比例?
(A)三分之一以上 (B)二分之一以上 (C)三分之二以上 (D)四分之三以上
修改成為
25 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規定,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政府機關代表、醫事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其中委員名額,至少應有幾分之幾以上為具罕見疾病臨床治療、照護經驗或研究之醫事學者專家?
(A)三分之一以上 (B)二分之一以上 (C)三分之二以上 (D)四分之三以上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