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司法院釋字第443 號解釋宣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8 條規定限制役男出境事由為違憲,其最主要理由為何?
(A)違反比例原則
(B)非以法律限制之
(C)並非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D)並無防止妨礙他人自由或避免緊急危難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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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66), B(2483), C(163), D(173), E(0) #153635

詳解 (共 2 筆)

#119106

解釋字號

釋字第 443 號 (J.Y.Interpretation No. 443)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86年12月26日

解釋爭點

以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限制役男出境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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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文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任意移居或旅行各地之權利。若欲對人民之自由權利加以限制,必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必要之程度,並以法律定之或經立法機關明確授權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訂定。限制役男出境係對人民居住遷徙自由之重大限制,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均未設規定,亦未明確授權以命令定之。行政院發布之徵兵規則,委由內政部訂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欠缺法律授權之依據,該辦法第八條規定限制事由,與前開憲法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六個月時,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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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654
欠缺法律授權之依據,該辦法第八條規定限制事由,與前開憲法意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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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107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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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字No.443》 解釋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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