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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111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11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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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未受有報酬者,依民法規定,應負何種責任?
(A)故意責任
(B)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
(C)具體輕過失責任
(D)抽象輕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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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116), C(374), D(97), E(0) #2994752
詳解 (共 1 筆)
珍珠奶茶
B1 · 2022/09/05
#5605560
民法 第 672 條合夥人執行合夥之事務...
(共 12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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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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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借給乙一枝金筆,乙將該金筆賣給善意並無重大過失之丙,並現實交付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向乙主張因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B)甲得向乙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C)甲得向丙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D)甲得向丙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2994728
2 天上彩虹並非民法所稱之物,是因為下列何一理由? (A)因其為無體物 (B)因其非人類可支配 (C)因其存在於人體之外 (D)因其不具金錢價值
#2994729
3 甲向乙購買 A 房地,為避免財產曝光,甲經友人丙之同意,由乙出賣人直接辦理 A 房地所有權移 轉登記於丙,但 A 房地交付於甲使用。甲又出資請丁裝潢 A 屋,並在 A 屋上加蓋 B 部分,再將 B 部分出租於戊。嗣丙未經甲之同意,以 A 房地為標的物,就丙自己之債務為善意之債權人己設 定普通抵押權並完成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丙間之借名登記契約為無效 (B)甲丁間之承攬契約為有效 (C)甲戊間之租賃契約為有效 (D)丙己間之普通抵押權設定行為為有效
#2994730
4 下列關於民法代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甲雖無代理權,逕以乙之名義與丙訂立買賣契約,該買賣契約仍為有效 (B)乙委任甲代其出賣 A 車,甲以自己之名義出賣 A 車於丙,惟甲受丙之詐欺而訂立該買賣契約, 則甲得撤銷該契約 (C)甲之代理權授與行為與其基本法律關係原則上互相獨立 (D)甲之代理權授與行為之基礎內部法律關係無效,代理權授與行為原則上不受影響
#2994731
5 甲乙訂有委任契約,並授權乙為甲購買 A 車,而乙以自己名義,向丙購買該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與丙之間成立買賣契約 (B)乙為間接代理 (C)乙既然受有代理權,則甲基於代理之效力,得請求丙交付 A 車 (D)甲與乙間之權利義務關係,依委任契約定之
#2994732
6 下列關於同時履行抗辯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只能暫時拒絕自己的給付,不能永久拒絕給付 (B)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必須雙方當事人均無先為給付之義務 (C)他方當事人已為部分之給付時,皆不得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 (D)若他方已依債務本旨為給付,則不得拒絕自己之給付
#2994733
7 甲將其對乙之新臺幣 100 萬元債權讓與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若有提供債權之擔保於甲,則該擔保隨同移轉於丙 (B)若甲未曾通知乙債權之讓與,則雖丙已向乙為債權讓與之通知,若乙仍向甲為給付,依民法規 定,即發生清償之效力 (C)甲有將證明債權之文件,交付丙之義務 (D)受讓人將讓與人所立之讓與字據提示於債務人者,與通知有同一之效力
#2994734
8 「當事人之一方對他方負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給付義務而約定以之作為消費借貸之標的」之契 約,關於該契約性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成立消費借貸契約 (B)為不要式契約 (C)為物權契約 (D)為要因契約
#2994735
9 甲經乙銀行錄取為行員,報到前乙要求甲提供保證人,甲遂要求其好友丙為其保證。保證書中約 明,保證人丙於甲受僱於乙銀行期間虧空公款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造成乙銀行損害者,丙願意代 甲負賠償責任,丙並願拋棄保證人一切抗辯權。10 年後,甲升任分行經理,年收入為新臺幣(下 同)5 百萬元,然其隨即侵占公款 1 千萬元,並經判刑確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稱人事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受僱人將來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他方為損害賠 償時,由其代負賠償責任之契約。甲侵占公款之行為,並非職務上之行為,故丙無須代負責任 (B)丙所訂立之人事保證契約,有效期間已經屆滿,丙無須負責 (C)人事保證未定期間者,保證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因丙並未終止契約,故仍應負賠償責任。但 該賠償金額,以 5 百萬元為上限 (D)丙所訂立之人事保證契約仍為有效,丙應代為賠償 1 千萬元
#2994736
10 甲以自己所有之 A 地為乙設定普通地上權,約定期限 50 年,地租為每年新臺幣 100 萬元,乙在該地建築 B 大樓。下列關於該地上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地上權人乙得於期間屆滿前,定 1 個月以上之期間,請求土地所有人甲按該建築物之時價為補償 (B)土地所有人甲得請求延長地上權之期間。於延長之期間,地上權人乙無須繳交地租 (C)地上權人乙得支付未到期之 3 年分地租後,拋棄其權利 (D)若 B 大樓因地震而全部震垮,地上權不因而消滅
#299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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