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戶政: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126613
年份:114年
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25 甲女與乙男婚後生一子丙,乙之兄丁與兄嫂戊婚後依法收養庚女。關於當事人間之親屬關係與親屬間結婚是否有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丙與庚結婚不違反近親不得結婚之規定(B)甲與庚為三親等之旁系血親,若乙死亡,甲與庚結婚屬無效婚(C)若甲與丁死亡,乙與戊結婚屬無效婚(D)若甲與乙之婚姻經撤銷,甲與庚結婚屬無效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