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輸入之商品或服務,須以何種方式為之?
(A)應附中文標示
(B)得附中文標示
(C)無須附中文標示
(D)應附中文及外文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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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46), B(147), C(7), D(565), E(0) #1711891
統計: A(2646), B(147), C(7), D(565), E(0) #1711891
詳解 (共 6 筆)
#5210318
本題答案應該為D,依消保法24條第二項規定:「中文標示及說明書,其內容不得較原產地之標示及說明書簡略。」則說明商品除新增之中文標示及說明書外,原製造商所附的外文表示及說明書也還存在。現階段所買進口商品不都是這樣嗎?
消保24
企業經營者應依商品標示法等法令為商品或服務之標示。
輸入之商品或服務,應附中文標示及說明書,其內容不得較原產地之標示及說明書簡略。
輸入之商品或服務在原產地附有警告標示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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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6686
依「商品標示法」第6條(現行條文第7條)「商品標示所用文字,以中文為主,"得"輔以外文。但外銷商品,不在此限」規定,主要成分標示應使用中文,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所以答案為A
所以答案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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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8170
消保法 第24條1項:
企業經營者應依商品標示法等法令為商品或服務之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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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 第24條2項:
輸入之商品或服務,應附中文標示及說明書,其內容不得較原產地之標示及說明書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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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 第24條3項:
輸入之商品或服務在原產地附有警告標示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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